妊娠合并卵巢肿瘤可通过定期监测、药物治疗、手术切除、终止妊娠等方式治疗。妊娠合并卵巢肿瘤通常由生理性囊肿、良性肿瘤、恶性肿瘤、内分泌异常等原因引起。
直径小于5厘米的无症状囊肿可暂不处理,每4-6周复查超声观察肿瘤变化,监测期间需警惕腹痛、阴道流血等急腹症表现。
黄体囊肿等功能性病变可遵医嘱使用黄体酮胶囊、地屈孕酮片、绒促性素等药物,药物治疗期间需每周复查激素水平及超声。
肿瘤直径超过10厘米或怀疑恶性时需行腹腔镜或开腹手术,常见术式包括卵巢囊肿剥除术、患侧附件切除术,手术时机建议选择妊娠14-18周。
合并晚期卵巢癌或肿瘤导致严重并发症时,需评估继续妊娠风险,必要时行治疗性流产,后续按妇科肿瘤规范进行放化疗。
妊娠期发现卵巢肿瘤应避免剧烈运动,建议穿着托腹带减轻腹部压力,定期进行产科检查和肿瘤标志物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