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初期首次B超检查通常在孕5-8周进行,具体时间需根据末次月经时间、月经周期规律性、是否存在高危因素以及医生建议综合决定。
1、孕周计算以末次月经第一天为起点计算孕周,月经周期规律者孕5周可通过阴道B超观察到孕囊,经腹B超需延迟1-2周。
2、月经周期月经不规律者需根据排卵日调整检查时间,周期延长者可能需推迟至孕7周后检查。
3、高危因素存在宫外孕病史、阴道出血或腹痛等症状时,医生可能建议提前至孕4-5周进行排查。
4、多胎妊娠辅助生殖技术受孕或家族多胎史者,需在孕6周左右确认胚胎数量及着床位置。
检查前需保持膀胱适度充盈,若发现胚胎发育滞后或无胎心,建议1-2周后复查并配合血HCG检测评估妊娠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