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母细胞瘤治疗后怀孕需重点关注肿瘤复发风险、肝功能监测、胎儿发育评估及药物安全性。主要注意事项包括定期复查、营养支持、产科联合随访及避免肝毒性药物。
每3个月进行肝脏超声和甲胎蛋白检测,妊娠期间增加至每月1次,必要时行MRI检查评估肿瘤复发。
化疗后可能残留肝损伤,需监测转氨酶和胆红素水平,出现异常时及时干预。
孕16周起每4周进行胎儿超声检查,重点关注生长指标和胎盘功能,必要时进行羊水穿刺排除遗传损伤。
严格避免使用甲氨蝶呤等致畸药物,必需用药时选择妊娠B类药品如头孢曲松。
建议孕前完成肿瘤治疗后2年观察期,孕期保持高蛋白饮食并补充叶酸,避免剧烈运动及腹部受压,分娩方式建议选择剖宫产降低肝脏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