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流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妊娠终止,主要方法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需在医生严格评估后使用。
妊娠时间不超过49天,经B超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囊直径符合标准,无药物禁忌症如肾上腺疾病、哮喘等。
异位妊娠、长期服用糖皮质激素、严重贫血或出血性疾病患者禁止药流,哺乳期妇女需暂停哺乳。
需分次服用米非司酮与米索前列醇,服药后留院观察6小时,两周后复查B超确认流产效果。
可能发生不全流产需清宫术,部分患者会出现剧烈腹痛或大出血,需立即就医处理。
药流后应卧床休息2-3天,避免体力劳动,观察出血量变化,严格遵医嘱复查并落实避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