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管狭窄症患者出现严重神经压迫、保守治疗无效或脊柱不稳定时,通常建议进行内固定治疗。内固定手术适应症主要有神经源性跛行进行性加重、马尾综合征、腰椎滑脱伴椎管狭窄、多节段严重狭窄四种情况。
1、神经源性跛行步行距离持续缩短且保守治疗3个月无效,可能与椎间盘突出、黄韧带肥厚有关,表现为下肢麻木无力。可选用椎弓根螺钉系统联合椎管减压术。
2、马尾综合征出现大小便功能障碍或会阴麻木,常由中央型狭窄导致,需急诊手术解除神经压迫。多采用后路椎间融合术配合钉棒固定。
3、腰椎滑脱椎体移位超过二度伴椎管狭窄,与关节突退变有关,表现为持续性腰痛。需行复位融合内固定术,常用钛合金椎间融合器。
4、多节段狭窄三个及以上节段狭窄导致脊柱失稳,可能与退变性侧弯相关,出现姿势性疼痛。通常采用长节段固定融合术。
术后需佩戴支具3个月,避免弯腰负重,定期复查评估植骨融合情况。康复期可进行游泳等低冲击运动增强核心肌群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