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妊娠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孕前血糖水平、体重指数、家族糖尿病史、多胎妊娠等因素的影响。
1、孕前血糖水平孕前存在血糖异常或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可能需要提前筛查,建议在首次产检时评估风险。
2、体重指数体重指数超过正常范围的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较高,可能需要更密切的血糖监测。
3、家族糖尿病史直系亲属有糖尿病史的孕妇属于高危人群,医生可能建议提前进行糖耐量试验。
4、多胎妊娠怀有双胎或多胎的孕妇代谢负担较重,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概率增加,需严格遵循产检安排。
妊娠期糖尿病筛查通常采用口服葡萄糖耐量试验,孕妇需空腹8-14小时后进行检测,检查前3天应保持正常饮食和活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