肝癌患者需放射治疗的情况主要有肿瘤无法手术切除、术后残留病灶、门静脉癌栓、骨转移疼痛控制等。
肿瘤位置特殊或肝功能较差无法耐受手术时,放射治疗可作为局部控制手段,可能与肿瘤侵犯大血管、多发病灶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腹痛、黄疸等症状。
手术切除后存在高危因素或切缘阳性时,放射治疗可降低复发概率,可能与微血管侵犯、卫星灶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甲胎蛋白持续升高。
合并门静脉主干或分支癌栓时,放射治疗可改善血管通畅度,可能与肿瘤侵袭性强、血管生长因子分泌过多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门静脉高压、腹水。
出现骨转移或脑转移时,放射治疗可缓解疼痛及神经症状,可能与肿瘤细胞脱落转移、免疫逃逸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病理性骨折、头痛呕吐。
放射治疗期间需配合高蛋白饮食,定期监测肝功能,出现放射性肝炎症状应及时就医调整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