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6周多数情况下可以进行药物流产,但需经专业医生评估确认孕囊位置及健康状况。药物流产适用于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主要影响因素有孕囊大小、子宫位置、既往流产史、药物过敏史。
超声确认孕囊直径≤25毫米时适合药物流产,过大可能增加不全流产风险,需结合血HCG水平综合判断。
子宫过度前屈或后屈可能影响药物吸收效果,医生会通过妇科检查评估子宫形态是否适合药流。
有多次人工流产史者子宫内膜可能受损,药物流产成功率可能降低,需警惕宫腔粘连风险。
哮喘、肾上腺疾病患者禁用米非司酮,青光眼患者禁用米索前列醇,需详细告知医生用药史及过敏史。
药物流产后需遵医嘱复查超声,两周内禁止盆浴,出现发热或持续出血应及时返院,术后一个月内避免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