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49天内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进行药物流产。药物使用时机主要与妊娠周数、孕囊大小、子宫位置及个体健康状况有关。
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的宫内妊娠,超过该时限需选择其他终止妊娠方式。
超声检查显示孕囊平均直径≤25毫米时适用,过大可能增加不全流产风险。
子宫过度前屈或后屈可能影响药物效果,需医生评估后决定用药方案。
存在肾上腺疾病、血液病或长期使用激素类药物者禁用,用药前需完善血常规、凝血功能等检查。
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用药后需观察阴道出血情况及孕囊排出效果,两周后复查超声确认流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