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力衰竭患者静息心率通常控制在60-100次/分钟,具体目标需根据射血分数分型、合并症及药物使用情况调整,主要影响因素包括基础心脏功能、药物干预效果、电解质平衡及自主神经调节。
射血分数降低型心衰患者建议将心率控制在60-70次/分钟,射血分数保留型可适当放宽至70-90次/分钟。β受体阻滞剂和伊伐布雷定是常用心率控制药物。
使用地高辛时需维持心率>60次/分钟,β受体阻滞剂滴定期间允许心率暂时性偏高。胺碘酮可能导致窦性心动过缓,需密切监测。
合并房颤患者目标心率<110次/分钟,甲状腺功能亢进或贫血患者易出现代偿性心率增快,需先纠正原发病。
运动时心率增幅不超过静息心率的30%,6分钟步行试验中出现心率>120次/分钟需评估容量负荷及药物调整。
建议每日定时测量晨起静息心率,记录波动情况并及时反馈主治医生,避免擅自调整降压及抗心律失常药物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