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性红斑狼疮患者在病情稳定且医生评估许可的情况下可以怀孕。妊娠成功概率与疾病控制程度、器官功能状态、药物调整时机等因素密切相关。
孕前需进行抗dsDNA抗体、补体水平等免疫指标检测,评估肾脏、心脏等重要器官功能,确保疾病处于临床缓解期超过6个月。
妊娠前3-6个月需停用甲氨蝶呤、霉酚酸酯等致畸药物,可替换为硫唑嘌呤、羟氯喹等相对安全的免疫抑制剂,具体方案由风湿免疫科医生制定。
妊娠期间需每月监测尿蛋白、血压及胎儿发育情况,出现蛋白尿加重或血小板下降时需及时干预,必要时联合产科进行多学科管理。
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合并重度子痫前期或胎儿生长受限时需提前终止妊娠,剖宫产仅适用于产科指征。
建议计划妊娠前3个月开始补充叶酸,孕期保持低盐优质蛋白饮食,避免日光暴晒,定期进行风湿免疫科和产科联合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