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20天通常不建议药流,药物流产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宫内妊娠,但需经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大小。药物流产的主要影响因素有孕周准确性、孕囊发育情况、子宫位置异常、药物禁忌症。
末次月经计算可能存在误差,实际孕周不足20天时孕囊过小,可能导致药物流产失败。建议通过超声检查核实孕周。
孕20天时孕囊直径通常不足5毫米,未达药物流产标准。需等待孕囊可见卵黄囊或胚芽后再评估,常用药物为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
子宫过度前屈或后屈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增加不全流产风险。需结合妇科检查评估子宫形态,必要时选择人工流产。
哮喘、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等疾病患者禁用流产药物。用药前需完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等检查,排除禁忌症。
发现妊娠后应及时就医,在医生指导下选择合适终止方案,避免自行服药引发大出血等严重并发症。术后需注意休息并复查HCG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