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用紧急避孕药后怀孕的孩子多数可以保留,但需根据药物成分、孕周及产检结果综合评估。紧急避孕药对胎儿的影响主要有药物类型、服药时间、胚胎发育阶段、个体差异等因素。
左炔诺孕酮类紧急避孕药对胎儿致畸风险较低,米非司酮类可能增加流产风险,需结合B超和血清学检查评估胚胎发育情况。
排卵前服药可能抑制排卵,排卵后服药可能影响受精卵着床,孕早期暴露需重点监测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水平变化。
受精后2周内属全或无时期,药物致畸作用较小,孕5周后器官形成期需通过NT检查、无创DNA排除畸形。
孕妇代谢能力、药物敏感性不同,建议孕早期完善TORCH筛查、甲状腺功能检查,必要时进行羊水穿刺诊断。
建议妊娠期规范产检,孕11-13周完成早期唐筛,孕20-24周进行系统超声检查,避免接触其他致畸因素,保持叶酸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