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分真近视与假近视可通过散瞳验光检查明确诊断,主要依据为睫状肌麻痹后屈光度的变化情况。
1、散瞳验光
使用阿托品等睫状肌麻痹剂后,假近视者屈光度消失或显著降低,真近视者度数变化不明显。
2、症状观察
假近视表现为短期视力模糊,休息后缓解;真近视视力持续下降,矫正后仍依赖眼镜。
3、眼轴测量
真近视者眼轴长度超过24毫米,假近视者眼轴正常,可通过眼科A超检查确认。
4、调节功能
假近视存在调节痉挛,NRA/PRA检查异常;真近视调节功能多正常,但可能伴随集合不足。
建议12岁以下儿童首次验光必须散瞳,成人视疲劳持续不缓解时也需进行专业眼科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