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梅毒可通过青霉素治疗、定期血清学监测、新生儿预防性治疗及伴侣同步筛查等方式干预。梅毒螺旋体感染可能导致胎儿先天性梅毒、流产等严重后果。
苄星青霉素是孕妇梅毒首选药物,对胎儿无致畸作用。青霉素过敏者可选用红霉素替代,但需注意其对胎儿的治疗效果有限。治疗期间可能出现吉海反应,需密切监测。
妊娠期间需每月进行快速血浆反应素试验和梅毒螺旋体颗粒凝集试验,评估治疗效果。抗体滴度下降速度可反映治疗有效性,持续高滴度提示需要重新治疗。
所有梅毒孕妇分娩的新生儿均需接受青霉素预防性治疗,并进行脑脊液检查。先天性梅毒患儿可能出现 Hutchinson 三联征、骨软骨炎等特征性表现。
性伴侣必须同步接受梅毒筛查和治疗,避免重复感染。治疗期间禁止无保护性行为,直至双方完成治疗且血清学转阴。
孕妇确诊梅毒后应立即开始规范治疗,妊娠晚期仍需完成全程青霉素注射。建议加强产前检查频率,分娩后母亲与婴儿均需长期随访血清学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