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甲亢监护需通过定期甲状腺功能检测、症状监测、药物调整及产科联合管理等方式进行,通常由妊娠期激素变化、原有甲状腺疾病加重、暂时性妊娠剧吐甲状腺毒症或格雷夫斯病复发等原因引起。
每4-6周复查促甲状腺激素和游离甲状腺素水平,动态评估甲状腺功能状态,避免过度治疗或治疗不足。
重点关注心悸、体重不增、怕热等高代谢症状,以及宫缩、胎动减少等产科异常,及时识别甲状腺危象先兆。
丙硫氧嘧啶为首选药物,需根据孕周及甲状腺功能调整剂量,避免孕早期使用甲巯咪唑以减少胎儿畸形风险。
内分泌科与产科联合随访,监测胎儿生长发育及宫内状况,必要时进行胎心监护及超声评估。
保持低碘饮食,避免海带紫菜等高碘食物,保证充足热量和蛋白质摄入,规律记录胎动情况,出现心慌手抖加重或胎动异常需立即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