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哮喘一般建议每3-6个月复查一次,实际复查频率需根据病情控制程度、药物调整需求、急性发作频率以及生长发育评估等因素综合决定。
症状稳定且肺功能达标的患儿可延长至6个月复查,若夜间咳嗽、运动受限等症状反复出现,需缩短至3个月甚至更频繁。
使用吸入性糖皮质激素或生物制剂等长期控制药物时,医生需定期评估疗效与副作用,通常每3-4个月需调整用药方案。
过去半年内发作超过2次或需急诊处理的患儿,建议每1-2个月复查,直至症状得到有效控制。
长期用药可能影响儿童生长速度,复查时应监测身高体重曲线,必要时联合内分泌科会诊。
家长需记录患儿日常症状变化,复查时携带用药日记和肺功能报告,避免剧烈运动或接触过敏原,维持室内空气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