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合并乳腺癌需立即由产科和乳腺外科联合评估,治疗方案需平衡胎儿安全与肿瘤控制,主要干预方式有密切监测、手术切除、化疗方案调整及个体化终止妊娠评估。
组建产科、乳腺外科、肿瘤科团队,根据孕周和肿瘤分期制定方案。孕早期需评估化疗致畸风险,孕中晚期可考虑蒽环类化疗药物。
乳腺切除术在孕期相对安全,通常选择孕中期实施。保乳手术需谨慎,术后放疗需延迟至分娩后,可能与肿瘤复发风险升高有关。
避免使用紫杉醇等胎毒性药物,多选用表柔比星联合环磷酰胺方案。治疗期间需加强胎儿生长监测和心脏超声检查。
根据肿瘤进展和胎儿成熟度综合判断,通常建议34周后择期剖宫产。哺乳期需暂停母乳喂养以配合后续治疗。
患者应每周进行胎心监护,补充叶酸和铁剂,避免食用生冷食物,所有治疗决策需经伦理委员会讨论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