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一般从确诊妊娠到分娩需进行10-12次,实际频率受孕周、妊娠风险等级、孕妇基础疾病等因素影响。
妊娠12周前建议完成首次全面检查,包括超声确认孕囊位置及NT筛查,高危孕妇需增加随访次数。
妊娠13-28周每4周检查1次,重点监测唐筛结果、胎儿大排畸超声及妊娠期糖尿病筛查。
妊娠29-36周调整为每2周1次,评估胎位、羊水量及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开展胎心监护。
妊娠37周后需每周产检直至分娩,重点监测宫颈条件、胎儿入盆情况及分娩征兆评估。
建议建立规范产检档案,妊娠期出现阴道流血、胎动异常等情况须立即就诊,合理补充叶酸及铁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