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高血压终止妊娠时机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孕周及母婴状况综合评估,多数建议在孕34-37周间干预,重度子痫前期或出现器官损害时需立即终止。
血压轻度升高无器官损害时,可密切监测至孕37周后终止妊娠。建议每日监测血压、尿蛋白,配合低盐饮食和左侧卧位休息。
出现蛋白尿或血小板减少等表现时,孕34周后应考虑终止妊娠。可能与胎盘灌注不足、血管内皮损伤有关,需使用拉贝洛尔、硝苯地平等降压药物。
发生溶血、肝酶升高或血小板减少综合征时,无论孕周均需紧急终止妊娠。常伴有头痛、视物模糊等症状,需静脉注射硫酸镁预防子痫发作。
出现胎儿生长受限或胎心异常时需提前分娩。可能与胎盘功能不全有关,需通过胎心监护和超声评估胎儿状况。
妊娠高血压孕妇应保证优质蛋白摄入,控制体重增长,避免高脂饮食,出现头晕眼花等症状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