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B超检查通常在孕5-8周进行,具体时间需根据检查目的调整,主要影响因素有孕囊确认、胎心监测、胎儿发育评估和异常排查。
孕5周左右可通过阴道B超观察到宫腔内孕囊,用于确认宫内妊娠并排除宫外孕风险,经腹B超可能需延迟至孕6周。
孕6-7周可检测到胎心搏动,此时B超能确认胚胎存活情况,胎心率正常范围为110-160次/分钟。
孕11-13周需进行NT检查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同时评估胎儿颅脑、四肢等结构发育情况。
孕18-24周需进行系统排畸B超,全面筛查胎儿结构畸形,此时胎儿器官发育已具备可评估性。
建议孕妇遵医嘱按时完成产前超声检查,检查前无须空腹但需适当憋尿,检查后保持正常饮食和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