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最佳时机为停经49天内,实际选择需结合孕囊大小、血HCG水平、子宫位置及个体健康状况综合评估。
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7周内,超过49天孕囊过大可能导致流产失败,需通过B超确认孕囊直径≤25毫米。
血HCG值需低于2000-3000IU/L,过高提示胚胎活性强,可能影响药物敏感性,需动态监测数值变化。
后位子宫或子宫畸形者药物吸收效率较低,需提前评估子宫形态,必要时结合超声引导提高成功率。
患有哮喘、青光眼或肾上腺疾病禁用米非司酮,严重贫血或凝血功能障碍者需住院观察,防止大出血风险。
实施前必须经正规医院超声确诊宫内妊娠,流产后两周复查排除残留,期间出现发热或出血超过月经量需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