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标准疗程通常需要6个月,实际治疗时间受到病情严重程度、药物敏感性、治疗依从性、合并症等因素影响。
轻症肺结核可能缩短至4个月,重症或合并肺外结核需延长至9-12个月。治疗方案需根据痰菌转阴速度和病灶吸收情况调整。
对利福平、异烟肼等一线药物敏感者完成6个月即可,耐药结核需更换为二线药物并延长至18-24个月。治疗期间需定期复查痰培养。
规律服药可保证疗效,漏服超过10%剂量需重新计算疗程。建议采用直接面视下服药管理,使用电子药盒提醒。
儿童、老年人或免疫功能低下者需延长疗程。糖尿病等合并症患者应加强血糖控制以促进病灶愈合。
治疗期间需保证高蛋白饮食,适当补充维生素A和锌,避免吸烟饮酒,定期复查肝肾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