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不张患者能否生育需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心肺功能综合评估,多数稳定期患者在严密监测下可以妊娠,但重度肺不张或合并呼吸衰竭者需暂缓生育计划。
肺不张范围小于单肺叶且无低氧血症时,通常不影响妊娠,但需孕前完善肺功能检查和血气分析。
静息状态下血氧饱和度持续低于90%或合并肺动脉高压者,妊娠可能加重心肺负担,需先进行呼吸康复治疗。
由结核、肿瘤等疾病继发的肺不张,需待原发病稳定后再考虑生育,避免妊娠期用药受限影响治疗。
允许妊娠者需每月进行呼吸功能监测,中晚期建议使用便携式氧饱和度仪,分娩方式优先选择剖宫产减少用力呼吸风险。
肺不张患者计划妊娠前应进行多学科会诊,孕期保持适度有氧运动并避免呼吸道感染,营养方面需保证优质蛋白和铁元素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