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光、弱视、远视可通过配镜矫正、视觉训练、药物治疗、手术矫正等方式治疗。
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可补偿屈光不正,散光患者需使用柱镜片,远视患者需凸透镜,建议每6-12个月复查验光调整度数。
弱视患者需进行遮盖疗法、红光闪烁刺激等训练,远视患者可进行调节功能训练,需在专业视光师指导下长期坚持。
弱视患者可遵医嘱使用阿托品滴眼液进行压抑疗法,散光伴视疲劳可用七叶洋地黄双苷滴眼液,严重远视可短期使用环戊通滴眼液辅助验光。
高度散光可考虑角膜缘松解切口,成年远视患者可行激光屈光手术,弱视需先完成视觉训练再评估是否需手术。
治疗期间应保持良好用眼习惯,每日户外活动不少于2小时,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均衡摄入富含维生素A和叶黄素的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