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可能由遗传因素、屈光不正、神经系统异常、眼部肌肉失衡等原因引起,可通过光学矫正、视觉训练、注射治疗、手术等方式干预。
部分斜视患者存在家族遗传倾向,可能与基因突变相关。建议家长关注婴幼儿眼位发育,若发现异常需尽早就诊。遗传性斜视通常表现为间歇性内斜视,可遵医嘱使用阿托品滴眼液、消旋山莨菪碱滴眼液等散瞳剂配合遮盖疗法。
高度远视或散光未矫正时,可能导致调节性内斜视。此类患者常伴有视物模糊、眯眼等症状。需通过验光配镜矫正屈光问题,常用框架眼镜或角膜接触镜,严重者可考虑屈光手术。
脑瘫、脑外伤等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可导致麻痹性斜视。患者可能出现复视、代偿头位等症状。需针对原发病治疗,急性期可注射肉毒毒素A暂时改善症状,后期需进行三棱镜矫正或眼肌手术。
眼外肌解剖异常或支配神经问题会引起共同性斜视,表现为双眼视轴偏斜。轻度可通过聚散球训练改善,中重度需行直肌后退术、斜肌折叠术等手术调整眼肌力量。
日常需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定期检查视力,儿童患者应保证每天2小时以上户外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