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raves眼病可通过糖皮质激素治疗、眼眶放射治疗、眼眶减压手术、免疫调节治疗等方式干预。该病通常由自身免疫异常、甲状腺功能亢进、眼眶组织炎症、遗传易感性等因素引起。
中重度活动期患者可遵医嘱使用泼尼松、甲泼尼龙、地塞米松等药物控制炎症反应,需监测血糖和骨密度变化。
适用于糖皮质激素无效或禁忌患者,通过低剂量放射线抑制眼眶成纤维细胞增殖,可能引起暂时性视物模糊等副作用。
针对视神经压迫或严重眼球突出的患者,通过切除眶壁骨质扩大眼眶容积,术后可能伴随复视或眼睑闭合不全。
利妥昔单抗等生物制剂可用于难治性病例,通过靶向B淋巴细胞调节免疫应答,治疗期间需警惕感染风险。
患者应严格戒烟并佩戴墨镜防护,定期复查甲状腺功能及眼部情况,急性期建议冷敷缓解眶周水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