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糖尿病筛查一般在孕24-28周进行,实际时间可能受到孕前血糖水平、体重指数、家族糖尿病史、既往妊娠糖尿病史等因素的影响。
孕前存在血糖异常或糖尿病高危因素的孕妇可能需要提前筛查,建议在首次产检时评估风险。
孕前体重指数超过正常范围的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风险较高,可能需要更早开始监测。
直系亲属有糖尿病史的孕妇属于高风险人群,医生可能会建议提前进行糖耐量测试。
曾有妊娠糖尿病史或巨大儿分娩史的孕妇,再次妊娠时需在孕早期就开始血糖监测。
建议孕妇定期进行产前检查,保持均衡饮食和适度运动,发现血糖异常及时就医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