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视矫正手术后可能出现干眼症、夜间眩光、角膜混浊、视力回退等后遗症。
手术可能暂时影响泪液分泌,表现为眼部干涩、异物感。可使用人工泪液缓解,如玻璃酸钠滴眼液、聚乙二醇滴眼液、羧甲基纤维素钠滴眼液。
术后角膜形态改变可能导致夜间视物出现光晕或眩光。通常3-6个月逐渐适应,严重者可考虑佩戴防眩光眼镜。
角膜切削后可能发生基质层混浊,表现为视物模糊。早期可通过氟米龙滴眼液、醋酸泼尼松龙滴眼液等激素类眼药水控制。
少数患者因角膜愈合异常或过度用眼导致屈光回退。超过600度高度近视者概率较高,需定期复查,必要时考虑二次手术。
术后严格遵医嘱使用眼药水,避免揉眼或游泳,保持用眼卫生有助于减少后遗症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