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糖尿病患者在血糖控制稳定的情况下可以生育,但需在孕前、孕期及产后全程接受内分泌科与产科联合管理。
建议孕前3-6个月进行糖化血红蛋白检测,将血糖控制在空腹4.4-7.0mmol/L、餐后≤10.0mmol/L,调整可能致畸的口服降糖药为胰岛素治疗。
孕期需每周监测血糖谱,每3个月检查眼底及肾功能,预防妊娠高血压、巨大儿等并发症,胰岛素用量可能随孕周增加而调整。
无并发症者可等待自然临产,合并血管病变者建议38-39周剖宫产,新生儿出生后需立即监测血糖以防低血糖。
产后胰岛素抵抗改善需调整剂量,母乳喂养期间继续血糖监测,后续每3年筛查子女糖尿病风险。
计划妊娠前应与医生共同制定个体化方案,孕期保持规律运动与糖尿病饮食,避免高糖水果并保证优质蛋白摄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