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疮肾炎患者在病情稳定且无严重器官损害的情况下,通常可以生育,但需在医生严密监测下进行。狼疮肾炎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肾脏的病理表现,妊娠可能加重肾脏负担或诱发疾病活动,需综合评估疾病活动度、肾功能及用药安全性。
病情稳定的狼疮肾炎患者,若半年内无疾病活动、肾功能正常且未使用致畸药物,妊娠风险相对较低。妊娠前需调整治疗方案,如将霉酚酸酯替换为硫唑嘌呤等安全性较高的免疫抑制剂,并持续监测抗磷脂抗体、补体水平及尿蛋白。妊娠期间需每1-2个月复查肾功能、血压及胎儿发育情况,多数患者可顺利分娩健康胎儿。
疾病活动期的患者妊娠风险显著增加,可能出现子痫前期、胎儿生长受限或早产。若存在严重蛋白尿、肾功能不全或近期有狼疮肾炎复发史,建议暂缓妊娠。部分患者妊娠期间可能出现血肌酐升高或肾病综合征,需及时使用糖皮质激素或生物制剂控制病情,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以保护母体安全。
狼疮肾炎患者产后需继续维持治疗,避免哺乳期使用环磷酰胺等细胞毒药物。建议妊娠前进行多学科会诊,由风湿免疫科、产科及肾内科医生共同制定个体化方案。日常需注意预防感染、控制血压及限制钠盐摄入,定期随访尿常规和肾功能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