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肢骨折健肢固定的顺序应遵循先稳定后固定的原则,确保骨折部位得到有效保护,同时避免二次损伤。固定顺序通常为:先固定骨折部位,再固定邻近关节,最后固定远端肢体。
1、固定骨折部位:使用夹板或石膏固定骨折处,确保骨折端稳定,减少移动。夹板应覆盖骨折上下两个关节,石膏则需根据骨折类型和部位选择合适的固定方式。固定时注意松紧适度,避免过紧影响血液循环或过松导致固定失效。
2、固定邻近关节:在骨折部位固定后,需对邻近关节进行固定,以防止关节活动对骨折部位造成二次损伤。例如,股骨骨折时需固定髋关节和膝关节,胫骨骨折时需固定膝关节和踝关节。固定方法可采用夹板、石膏或支具,确保关节处于功能位。
3、固定远端肢体:最后对远端肢体进行固定,以保持整体肢体的稳定性。远端肢体的固定有助于减少骨折部位的应力,促进愈合。固定时需注意远端肢体的血液循环和神经功能,避免因固定过紧导致缺血或神经损伤。
下肢骨折健肢固定的顺序应严格遵循先稳定后固定的原则,确保骨折部位得到有效保护,同时避免二次损伤。固定过程中需密切观察患者的血液循环和神经功能,及时调整固定方式,确保固定效果和患者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