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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案例中的分析:用人单位采取降薪调岗的方法让员工自愿离职,这样就不用承担任何法律风险。首先:劳动者先仔细看下用人单位与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里面的条款,合同中明确的岗位以及薪资是多少。单位在进行人员调岗时,是不是劳动者因个人考核达不到岗位考核标准,不能胜任当前的岗位或者是劳动者因病休养后回来无法胜任以前工作的以致有人单位进行调岗。若这两种都不是,则用人单位没有权利对劳动者进行岗位及薪资变更。劳动者是有权对用人单位提出要求回到原岗位工作,若用人单位不答应,可以去当地劳动局仲裁。其次:工资因按照合同条款中发放的日期发放,不可拖欠和延时发放劳动者工资,由于用人单位不是不发放工资,而是拖欠发放工资时间,虽是违反法律规定,但这个案件很难上诉。综上因素,劳动者要想保障自身权益,可以去劳动局仲裁,不要自己提出离职,上诉原因有2点:1.用人单位未按劳动合同规定,进行调岗降薪;2.工资未按合同时间发放。
劳动者在行使辞职权时,须履行法定程序,即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或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方可解除劳动合同,除协议中有约定服务期及竞业限制条款外,无需支付任何违约金。否则,劳动者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无权享受经济补偿金;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事后请假算旷工并无不当。但鉴于情况特殊可酌情灵活处理如当事假也说得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