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甲功三项的参考值与非孕期不同,主要包括促甲状腺激素、游离甲状腺素、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三项指标。妊娠期甲状腺功能会因激素变化出现生理性波动,需采用妊娠特异性参考范围。
1、促甲状腺激素妊娠早期促甲状腺激素参考值通常为0.1-2.5mIU/L,中晚期为0.2-3.0mIU/L。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会刺激甲状腺导致TSH水平降低,妊娠8-14周可能出现短暂性甲亢样改变。若TSH超过妊娠期上限需警惕临床甲减风险。
2、游离甲状腺素游离甲状腺素在妊娠各期应维持在10.3-24.5pmol/L。妊娠期雌激素升高会导致甲状腺结合球蛋白增加,总T4测定值会假性升高,因此必须检测游离甲状腺素。孕12周前FT4低于10pmol/L提示甲状腺功能不足。
3、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游离三碘甲状腺原氨酸参考范围为2.3-6.3pmol/L。胎盘分泌的脱碘酶会加速T4向T3转化,妊娠中期可能出现生理性FT3升高。但持续性FT3升高合并TSH降低需排除Graves病可能。
4、检测时机建议孕8周前完成首次甲状腺功能筛查,高危孕妇需在孕16-20周复查。检测时应避开晨间TSH分泌高峰,采血前保持空腹状态。使用化学发光法检测可减少妊娠期激素干扰导致的误差。
5、异常处理TSH超过2.5mIU/L伴TPO抗体阳性需考虑左甲状腺素干预。亚临床甲减孕妇若存在流产史或甲状腺抗体阳性也应治疗。所有甲状腺功能异常孕妇均应定期监测直至产后6个月。
孕妇应保证每日250μg碘摄入,海带紫菜等富碘食物每周食用2-3次。避免过量摄入十字花科蔬菜等致甲状腺肿物质。规律产检中需特别关注胎心监护和胎儿生长发育情况,出现怕冷乏力等甲减症状或心慌手抖等甲亢症状时需及时复查甲功。产后42天复查时建议包含甲状腺功能检测,哺乳期用药需严格遵循内分泌科医师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