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孕药物流产一般适用于停经49天内的妊娠,实际适用时间与孕囊大小、着床位置、个体健康状况等因素有关。
1、孕囊大小超声确认孕囊平均直径≤25毫米时可行药流,过大可能增加不全流产风险,需结合血HCG水平综合评估。
2、停经天数从末次月经首日计算,最佳时间为停经35-49天,过早可能影响药物敏感性,过晚则成功率下降。
3、着床位置需排除宫外孕,子宫内妊娠者药流成功率高,异常着床需立即终止药物流产方案。
4、健康条件严重贫血、哮喘、肾上腺疾病等禁忌症患者不适合药流,需术前完善凝血功能、心电图等检查。
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疗机构进行,用药后需观察阴道出血量及孕囊排出情况,两周后复查超声确认宫腔清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