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水过少是指妊娠期间羊水量低于300毫升,通常通过超声检查羊水指数小于5厘米或最大羊水池深度小于2厘米进行诊断。
1、诊断标准:羊水过少的临床诊断标准为羊水量少于300毫升,超声测量羊水指数小于5厘米或最大羊水池深度小于2厘米可辅助诊断。
2、常见原因:胎盘功能减退、胎儿泌尿系统畸形、胎膜早破等因素可能导致羊水过少,部分病例与母体脱水或药物使用有关。
3、危害评估:羊水过少可能限制胎儿活动空间,增加脐带受压风险,严重时可导致胎儿肺发育不良和肢体畸形。
4、处理原则:轻度羊水过少可通过增加补液量改善,严重者需住院治疗并密切监测胎儿情况,必要时提前终止妊娠。
孕妇发现羊水过少应及时就诊,遵医嘱进行针对性治疗,日常注意保持充足水分摄入,避免剧烈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