胫骨骨折一般可评为九至十级伤残,具体等级需根据骨折严重程度和功能影响综合评估。
胫骨骨折伤残等级主要依据骨折类型、愈合情况及关节功能受限程度划分。单纯线性骨折愈合良好且无功能障碍通常评为十级,涉及关节面或遗留明显畸形愈合可能升至九级。若合并神经损伤、严重畸形愈合导致行走困难或需长期辅助器具支撑,经专业机构鉴定可能符合更高等级标准。评定需结合伤后6个月以上恢复状况,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确认。
建议在骨折临床治疗稳定后,携带完整病历资料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正式评定。康复期应遵医嘱进行功能锻炼,避免过早负重影响愈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