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时通常可以同时切除子宫肌瘤。子宫肌瘤的处理方式主要有肌瘤体积较小可暂不处理、肌瘤位置适合可同步切除、肌瘤过大需分期手术、合并严重贫血需优先纠正、术后需加强子宫恢复监测。
1、肌瘤体积较小可暂不处理:
剖腹产时若发现直径小于5厘米的肌壁间肌瘤,且未影响子宫收缩功能,多数医生建议暂不处理。妊娠期子宫血供丰富,强行剔除可能增加大出血风险,产后3-6个月复查后再决定处理方案更为安全。
2、肌瘤位置适合可同步切除:
浆膜下肌瘤或带蒂的黏膜下肌瘤因解剖位置表浅,剖宫产术中可较安全地完成剔除。这类肌瘤基底较窄、包膜完整,术中出血量可控,术后不会明显影响子宫复旧过程,但需注意缝合技术以避免子宫切口愈合不良。
3、肌瘤过大需分期手术:
直径超过10厘米的多发性肌瘤或位于子宫血管密集区的肌瘤,剖宫产同期切除可能导致难以控制的出血。此时应优先保障分娩安全,待产后子宫复旧完成、激素水平恢复正常后,再通过腹腔镜或开腹手术处理更为稳妥。
4、合并严重贫血需优先纠正:
若产妇因肌瘤导致血红蛋白低于80g/L,术中应避免同时处理肌瘤。贫血状态下手术耐受性差,可能引发循环功能障碍,应先通过输血改善携氧能力,产后通过药物缩小子宫肌瘤体积后再择期手术。
5、术后需加强子宫恢复监测:
剖宫产同期剔除肌瘤后需密切观察阴道出血量、子宫底高度及恶露性状。这类患者更易出现宫缩乏力性出血,建议术后使用缩宫素持续静脉泵入24小时,超声监测子宫切口愈合情况,延迟出院时间至术后5-7天。
剖宫产同期处理子宫肌瘤后应特别注意营养补充,每日增加优质蛋白质摄入至每公斤体重1.5克,优先选择鱼肉、禽蛋等易消化吸收的食材。术后6周内避免提重物及剧烈运动,可进行凯格尔运动促进盆底肌恢复。哺乳期激素变化可能使残留肌瘤缩小,建议每3个月复查超声观察肌瘤变化,若出现经量增多、腹痛等症状需及时就诊。产后6个月是评估肌瘤处理效果的关键时间点,此时可根据肌瘤大小及症状决定后续治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