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超过12周后因医学指征需终止妊娠时需考虑引产,常见原因包括胎儿严重畸形、母体高危妊娠、胎盘功能异常及妊娠合并症等。
1、胎儿因素经超声或基因检测确诊胎儿存在致死性畸形或染色体异常时,如无脑儿、18三体综合征等,需在医生评估后选择依沙吖啶羊膜腔注射等引产方式。
2、母体疾病妊娠合并重度子痫前期、心脏病等威胁孕妇生命安全的疾病,或宫颈机能不全导致难免流产时,可采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药物引产。
3、胎盘异常完全性前置胎盘大出血或胎盘早剥引发失血性休克等紧急情况,需立即行水囊引产或剖宫取胎术终止妊娠。
4、社会因素因被强奸、乱伦等特殊社会因素需终止妊娠时,应在妊娠28周前经伦理委员会讨论后实施引产,我国禁止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选择引产。
引产后需注意观察出血量及感染征兆,补充铁剂纠正贫血,建议通过心理咨询缓解抑郁情绪,6个月内严格避孕促进子宫内膜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