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妊娠后围产期心肌病可能缓解,但需结合心脏功能评估与规范治疗。病情改善与心肌损伤程度、治疗时机、基础疾病控制、随访管理密切相关。
轻度心肌水肿在妊娠结束后可能自行恢复,严重心肌纤维化患者需长期用药。超声心动图显示左室射血分数低于40%时需强化治疗。
产后6周内启动β受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可改善预后。延迟治疗可能导致不可逆心功能下降。
合并妊娠高血压或子痫前期患者需控制血压。血压持续超过140/90mmHg会加重心肌负荷。
产后每3个月复查心脏超声,持续1-2年。心功能未完全恢复者须避免再次妊娠。
建议低盐饮食并限制每日液体摄入量,遵医嘱使用呋塞米等利尿剂,避免剧烈运动加重心脏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