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适用于怀孕49天内的早期妊娠,实际适用时间与孕囊大小、着床位置及个体差异有关。
1、孕周计算从末次月经第一天开始计算孕周,药物流产需在超声确认宫内妊娠且孕囊直径≤25毫米时进行。
2、药物禁忌哮喘、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青光眼等患者禁用米非司酮,严重贫血或凝血功能障碍者需谨慎评估。
3、成功率孕7周内完全流产率可达95%,孕7-9周成功率逐渐降低至85%左右,失败需考虑清宫术。
4、风险预警可能出现大出血、不全流产或感染,用药后需严格随访血HCG及超声,出血超过月经量2倍需急诊。
药物流产须在正规医疗机构监护下进行,术后两周复查超声,一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出现发热或持续腹痛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