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第一次产检建议在孕6-8周进行,具体时间受月经周期准确性、妊娠症状出现时间、高龄妊娠风险、既往流产史等因素影响。
1、月经周期月经规律的孕妇可在停经6周后通过超声确认胚胎着床情况,月经不规律者需根据排卵日推算孕周。
2、妊娠症状出现明显早孕反应如恶心呕吐时,可提前至孕5周检查血HCG水平,但胚胎发育评估仍需等待孕6周后。
3、高危因素35岁以上孕妇或既往有胎停育史者,建议孕5周开始监测孕酮和HCG翻倍情况。
4、辅助生殖试管婴儿等辅助受孕孕妇需在移植后14天检测妊娠,并在孕5周起加强超声监测。
首次产检内容包括超声确认宫内妊娠、血常规及甲状腺功能筛查,建议选择正规医疗机构建档并遵医嘱定期复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