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亢停药需满足甲状腺功能持续稳定、抗体水平正常、无复发高危因素等条件,具体方案需由内分泌科医生评估后制定。
1、功能稳定连续6-12个月甲状腺激素水平正常,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阴性,可考虑逐步减量。治疗期间需每月复查甲状腺功能。
2、疗程达标抗甲状腺药物规范治疗18-24个月后,甲状腺体积缩小且血流正常,复发概率降低。儿童及青少年患者需延长疗程。
3、病因控制Graves病患者TRAb抗体转阴,甲状腺炎患者炎症消退。合并妊娠、心脏病等特殊情况需个体化调整停药时机。
4、定期监测停药后第一年每3个月复查甲状腺功能,发现TSH降低或T3升高需及时干预。复发患者建议放射性碘或手术治疗。
停药后保持低碘饮食,避免劳累及精神刺激,出现心慌、手抖等症状需立即复诊。不建议自行调整药物剂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