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过胎停育史的孕妇再次怀孕时并非必须保胎,是否需干预取决于胚胎质量、母体因素、内分泌状态及既往病史等综合评估。
1、胚胎因素胚胎染色体异常是胎停主因,若本次妊娠胚胎发育正常且无异常指标,可能无须特殊保胎。可通过超声监测胎心及血HCG水平评估。
2、母体疾病甲状腺功能减退、未控制的糖尿病等疾病可能增加胎停风险,需针对原发病治疗。如存在抗磷脂综合征需使用低分子肝素。
3、黄体功能孕酮不足可能导致妊娠无法维持,可通过地屈孕酮、黄体酮胶囊等药物补充。用药前需确认宫内妊娠及孕酮水平。
4、免疫因素母体免疫异常如NK细胞活性过高可能影响妊娠,必要时需进行免疫调节治疗。但此类干预需严格遵循指征。
建议孕早期完善超声及激素检查,避免过度保胎,保持规律作息并补充叶酸,有任何异常出血或腹痛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