斜视的表现主要有眼位偏斜、复视、代偿性头位、视力下降等。斜视可能由屈光不正、眼外肌异常、神经系统疾病、先天性因素等原因引起。
1、眼位偏斜:患者双眼视线不能同时注视同一目标,表现为一只眼注视目标时另一只眼偏离。先天性内斜视常见于婴幼儿,外斜视多随年龄增长逐渐显现。
2、复视:大脑无法将两眼看到的图像融合,导致将一个物体看成两个。急性发作的复视可能提示重症肌无力或颅神经麻痹等神经系统病变。
3、代偿性头位:患者会不自主倾斜或转动头部以减轻复视症状,表现为下巴上抬、头向一侧倾斜等特殊姿势。长期代偿可能导致颈椎问题。
4、视力下降:斜视眼长期未被使用可能引发弱视,儿童患者视力发育会受影响。成年后出现的斜视通常不会导致弱视但可能伴有视疲劳。
发现斜视症状应尽早就诊眼科,儿童需在视觉发育关键期6岁前干预,成年人突发斜视需排查神经系统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