哺乳期甲亢未服药时多数情况下可以哺乳,但需密切监测甲状腺功能水平与婴儿状态。能否哺乳主要与母亲甲状腺激素水平、甲亢病因、药物使用禁忌、婴儿耐受性等因素有关。
1、甲状腺激素水平游离甲状腺素轻度升高且无临床症状时,乳汁中激素浓度通常不影响婴儿,需每2-4周复查促甲状腺激素受体抗体与甲状腺功能。
2、甲亢病因格雷夫斯病等自身免疫性甲亢需评估TRAb抗体滴度,抗体阳性者可能通过母乳传递导致新生儿甲亢,需儿科协同监测。
3、药物使用禁忌哺乳期禁用放射性碘治疗,若需服用甲巯咪唑应选择最低有效剂量并在服药4小时后哺乳,减少药物经乳汁分泌量。
4、婴儿耐受性观察婴儿是否出现烦躁、心动过速、体重增长缓慢等甲亢症状,出现异常需立即暂停哺乳并就诊。
建议哺乳期甲亢患者定期检测甲状腺功能,避免高碘饮食,优先选择不影响哺乳的治疗方案,婴儿出现异常表现时及时就医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