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流产注意事项主要包括严格遵医嘱用药、确认妊娠周数、观察出血情况、及时复查。药物流产适用于妊娠49天内的早期终止妊娠,需在医生全程监督下进行。
1、遵医嘱用药必须按医生开具的米非司酮、米索前列醇等药物剂量与时间服用,不可自行增减药量。服药前后需空腹,避免药物相互作用影响效果。
2、确认妊娠周数通过B超确认宫内妊娠及孕囊大小,排除宫外孕风险。妊娠超过49天或孕囊过大时禁止药物流产。
3、观察出血情况服药后会出现阴道出血及组织物排出,需记录出血量。若出血超过月经量2倍或持续3周未净,需立即就医。
4、及时复查流产后2周需复查B超确认妊娠组织完全排出,必要时行清宫术。未排净可能导致感染或大出血。
流产后1个月内禁止盆浴及性生活,加强营养摄入,出现发热、剧烈腹痛等症状需及时就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