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4个月(约16周)时可以进行引产手术,但需严格评估医学指征并遵循法律程序。引产方式主要有药物引产、机械性扩张引产、羊膜腔注射引产、剖宫取胎术等。
1、药物引产使用米非司酮联合米索前列醇等药物诱发宫缩,适用于孕周较小的中期妊娠终止,需在医疗机构严密监护下进行。
2、机械性扩张通过宫颈扩张棒等器械扩张宫颈后实施清宫术,可能伴随使用催产素加强宫缩,需预防宫颈损伤和感染。
3、羊膜腔注射在超声引导下向羊膜腔内注射高渗盐水或依沙吖啶,适用于16-24周妊娠,需监测凝血功能及肾功能。
4、剖宫取胎术经腹切开子宫取出胎儿,适用于合并严重并发症或药物引产失败者,术后需关注子宫复旧及切口愈合情况。
引产术后需注意观察出血量及腹痛情况,遵医嘱使用抗生素预防感染,1个月内避免盆浴及性生活,建议通过心理咨询疏导情绪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