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后首次B超检查一般在孕6-8周进行,具体时间需结合孕囊发育、月经周期、有无异常症状、既往妊娠史、医生建议等因素综合判断。
1、孕6-8周此时B超可确认宫内妊娠,排除宫外孕风险,观察到原始心管搏动。经阴道B超在孕5周即可检测到孕囊,腹部B超需延迟1-2周。此阶段检查有助于核实孕周,为后续产检建立基准数据。若月经不规律或排卵延迟,可适当推迟检查时间。
2、孕11-14周此阶段需进行NT检查,通过B超测量胎儿颈项透明层厚度,联合血清学筛查评估染色体异常风险。该检查对胎儿体位要求严格,需在特定孕周完成。同时可观察胎儿大体结构,如颅骨、四肢、心脏等基础发育情况。
3、孕20-24周此时期进行系统超声筛查,能清晰显示胎儿各器官结构,排查严重畸形。重点检查脑室、唇腭、脊柱、心脏、肾脏等器官发育。检查时间较长,需胎儿配合变换体位,必要时需重复检查。
4、孕28-32周此次B超侧重评估胎儿生长指标,监测羊水量及胎盘成熟度。可发现晚发型畸形如脑积水、肠道闭锁等。对于高危孕妇,需加强胎儿血流动力学监测,评估宫内缺氧风险。
5、孕37-40周产前最后一次B超重点评估胎位、估重、脐带情况,为分娩方式提供依据。需关注胎盘钙化程度及羊水减少趋势。对于过期妊娠,需通过生物物理评分判断胎儿宫内状况。
孕期B超检查应遵循医生指导,避免不必要的频繁检查。检查前无需空腹但需适度憋尿,穿着宽松衣物便于暴露腹部。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指标,需配合医生进行进一步诊断或复查。整个孕期除上述关键节点外,若出现阴道流血、腹痛等异常症状,也需及时就医进行针对性B超检查。保持规律产检有助于及时发现并处理妊娠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