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常曝晒与紫外线照射:有足够的证据支持紫外线照射、人体黑色素的防护与免疫系统功能相互作用导致了皮肤癌的发生。在日光中测定人体皮肤,皮肤接受紫外线量最大的部位是头部、面部、颈后、手部,鳞状细胞癌几乎全部发生于这些部位。紫外线的致癌机理,也许是光化作用改变了细胞DNA的结构,同时破坏了淋巴细胞表面的活性抗原结构,降低了机体的免疫功能,在其他促癌因素的共同参与下导致皮肤癌的发生。这是引起皮肤癌的原因之一。
2、化学致癌物质:自Percivall首次描述了扫烟囱工人好发阴囊皮肤癌的报道后100年左右,人们才发现经常接触砷化物、焦油和沥青的工人容易发生皮肤癌。化学物质致癌可分为两个时期,即开始期与助长期。开始期至所引致结果与暴露于特殊物质或致癌物质的限度密切相关,其进行不可逆转,细胞改变与遗传有关。助长期需要反复暴露于接触物,与间隔时间有关,若很长时间不予暴露仍可逆转,不发生癌肿。开始期与助长期的间隔时间十分重要,可出现两种结果,即形成或不形成皮肤癌。
3、电离辐射:在以往长期从放射工作者因忽视防护措施而导致辐射性皮肤干燥症的基础上发生的皮肤癌,近年来由于放射仪器设备的改进和放射技术的进步,特别是加强了各项防护措施,职业性皮肤癌基本上已经绝迹。但某些接受放射治疗的患者,经过若干年后,在放射野内发生皮肤癌的病例仍可遇见。这也是引起皮肤癌的原因。
4、慢性刺激与炎症:恶性皮肤肿瘤可以发生与发展在瘢痕慢性溃疡、形成瘘管、窦道的部位、有些亚洲人群中嗜好咀嚼烟草或槟榔,故口腔或口唇部位易发生鳞状细胞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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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肤癌可能由长期紫外线暴露、化学致癌物接触、电离辐射、慢性炎症刺激、遗传因素等原因引起。皮肤癌主要包括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黑色素瘤等类型,早期发现可通过手术切除、光动力治疗、局部药物涂抹等方式干预。
1、长期紫外线暴露紫外线是皮肤癌最主要的诱发因素,长期户外活动或频繁使用日光浴设备会导致皮肤细胞DNA损伤。紫外线中的UVA和UVB均可穿透表皮层,破坏黑色素细胞功能,增加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风险。日常需使用防晒霜并穿戴遮阳衣物,避免正午时段暴晒。
2、化学致癌物接触长期接触煤焦油、砷化合物等工业原料会显著增加患病概率。这些物质可通过皮肤吸收干扰细胞代谢,诱发基因突变。从事化工、采矿等行业人员需严格佩戴防护装备,定期进行皮肤检查。
3、电离辐射X射线等电离辐射会直接破坏皮肤细胞遗传物质,放射治疗史患者可能出现放射性皮炎后继发癌变。接受放射检查时应规范使用铅防护设备,控制照射剂量和频次。
4、慢性炎症刺激长期不愈的皮肤溃疡、烧伤瘢痕可能发生癌变,鳞状细胞癌常见于慢性创面边缘。糖尿病患者需特别注意足部溃疡护理,避免继发感染和反复机械摩擦。
5、遗传因素着色性干皮病等遗传性疾病患者存在DNA修复缺陷,轻微紫外线照射即可导致皮肤肿瘤。这类人群需严格避光,每三个月进行全身皮肤镜筛查,必要时使用维A酸类药物预防。
预防皮肤癌需建立综合防护体系,每日使用SPF30以上广谱防晒霜,户外活动时穿戴宽檐帽和防紫外线衣物。定期自查皮肤新生斑块或原有痣形态变化,重点关注不对称、边缘不规则、颜色不均的皮损。避免使用含重金属的美白化妆品,减少人工美黑行为。高危职业人群应每年接受专业皮肤科检查,发现可疑病变及时进行病理活检。术后患者需遵医嘱定期复查,保持创面清洁干燥,均衡饮食补充维生素D和抗氧化物质。